转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》

贵州民族教育研究院    发布时间: 2020年02月0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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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部门,实验中学:

当前,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、形势严峻,及时全面掌握教职工信息,做好各类排查,对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,为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,坚决打赢学校疫情防控阻击战,确保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的采集工作更加及时、准确、高效,现就加强有关工作作如下要求。

一、填报时间

根据上级关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数据上报工作的相关要求,教职工每日数据填报的截止时间由12:00调整至11:00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全体教职工必须每日通过手机端“学习通”APP填报个人情况。按时、准确的填报个人情况既是任务,也是义务,广大教职工要以疫情防控大局为重,主动、积极地配合完成。

2.根据高新街道办事处要求,所有外地返筑人员,都必须自觉居家隔离14天,保持良好卫生习惯,自觉遵守相关法规,不外出与他人接触,早、晚各量一次体温,并自行做好记录。

3.从湖北返黔、途径湖北、与武汉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史的教职工,以及从浙江、广东、河南、湖南、安徽、江西、重庆、四川、江苏、山东等疫情较重地区返黔的教职工,每日除了填报系统中的“教职工疫情日报”信息外,还应填报“从疫情较重地区返黔人员日报告”信息。若住在乌当区高新社区以外社区的人员,还应主动向所属社区(或拨打热线12345)进行信息登记,如实报告旅居史,自觉听从社区的安排和管控,为疫情防控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。

4.对不按时、认真、据实完成填报的教职工,经提醒后仍不改正的,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。特别是部门、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职责,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。对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、谎报疫情问题,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、本位主义严重的,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,情节严重的还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。

生命重于泰山,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每个人都要有高度的行动自觉性,积极主动工作,切实履行职责,使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不出纰漏,确保每一名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
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

2020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