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《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》

贵州民族教育研究院    发布时间: 2019年11月19日

字体: 关闭本页

各学院、部门:

根据《省民宗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函》的文件精神,国家民委办公室现已开展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此次评选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,对获奖者颁发“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(调研报告类)”获奖证书,不设奖金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调研报告。

1. 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;

2. 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;

3. 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,工作总结、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;

4. 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,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、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;

5.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,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;

6.已有实际应用的,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
(二)申报人。

1.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,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;

2. 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;

3.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,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,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。

三、申报材料规范

(一)纸质版申报材料。

1. 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:《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》(附件1),《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》(附件2)及相应证明材料,调研报告正文。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,以加盖公章的《申报一览表》(附件1)为准;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,故请申报人认真核实自己的申报材料;

2.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《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》(附件3)提交,正文不加封皮、不设目录、标注页码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;

3.《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》(附件2)不留空白项,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;

4.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,一式3份。

(二)电子版申报材料。

1. 申报人创建文件夹,命名为“调研报告主标题”(例:“关于XX的调研报告”),文件夹内须包含“附件2”及调研报告正文。“附件2”的命名规范为“申报表:调研报告主标题”(例:“申报表:关于XX的调研报告”),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“正文:调研报告主标题”(例:“正文:关于XX的调研报告”)。如电子版格式不正确,一律返回申报人重新编辑。

(三)其他事项

如属涉密材料,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。

四、报送时间

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,请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规范报送材料,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杨婷婷处,电子版发内网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(联系人:杨婷婷 联系电话:86277261)

附件:1.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

2.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

科研处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19年11月19日